思想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是可以被“打破”的。
打破思想矛盾,需要的是“接受事实”,“接受自我”。就像“顺其自然”那一栏中讲的那样,人的情绪与感受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不是能够受主观意志控制的东西,也并不分好、坏、优、劣、善、恶。人不必为自己产生的任何情绪或者感受到的任何感觉而产生负罪感,因为这些都是客观事实,需要做的只是原原本本地去接受它。性格与特性也是如此,甚至身体方面的一些不如意,也都是“独一无二”的自我的一部分。人总有做得到的事情和做不到的事情,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才是正途。而且但凡人类都不可能完美无缺,失误的产生也是理所当然的,为此苛责自身并不合理。
身体方面的不如意,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体弱多病,也包括因为精神因素产生的一些症状。如果天生体弱,身患哮喘,就不必要求自己像其他人一样剧烈运动,如果抑郁消沉,也不必要求自己像其他人一样活力充沛。这些不如意本身也是客观的事实,也一样不分对错,只是单纯地“存在”着。每个人也都是独特的个体,没有必要因为自己有一些事情做不到普通人的水准而产生什么罪恶感。这些其实就像是近视,只是一个客观的问题,那就是视力不太好。生活可能会因此有一些不便,但并不意味着这个人本身有什么“错”或者“坏”。避开那些对视力水平要求很高的职业,再戴上眼镜辅助,一样可以积极地面对一个普通的人生。
我们的情绪与感觉是无法控制的,他人的想法与行动也是无法控制的,我们无法去控制事态的走向、事情的结果、未来的发展。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不受主观意识所左右。我们之所以因为这些事情感到痛苦,都是因为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我其实可以控制它”的错觉。“孩子该听我的话”,“爱人该体谅我”,“家人该理解我”,这些都是所谓的“理想”。自己控制不了的理想越多,与现实的差异所导致的痛苦就越大。其实人能够控制的只有自身的行为,而且还不能完美地控制住,这就是现实。所以我们需要考虑的就是,在这种客观现状之中,“自己要如何去做”。
比如,在因为孩子不听话而怒火中烧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仔细去认清,我们究竟在为什么而愤怒。是因为孩子做了不可挽回的天大的错事?是因为孩子的行为必须立刻、马上、就在这一次就纠正过来,不然会造成可怕的后果?还是因为,“孩子该听我的话,但是他没有听?”我们究竟是在为事情本身愤怒,还是因为理想与现实的思想矛盾而愤怒?我们是为了纠正孩子的行为让他变得更好而愤怒,还是因为需要宣泄自己的情绪而愤怒?仔细想清楚“客观的事实”究竟是什么,然后再来决定自己的行动就好。很多时候,真正的客观现实并没有我们以为的那么糟糕,那么险恶,那么绝望。